公告编号:2024-001 证券代码:873063 证券简称:车易付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北京车易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 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北京车易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英杰、张春阳、吴德军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1 月 23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 月 22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北京车易付科技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公司 公司 张英杰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张春阳 董监高 董事长、总经理 吴德军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4-001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3 年 3 月 22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英杰持有公司股份 1,110,000 股被冻 结,占公司总股本 2.29%,累计冻结股份比例 6.25%;2023 年 4 月 6 日,张 英杰持有公司股份 1,040,000 股被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2.15%,累计冻结股份 比例 8.4%。如上述冻结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 司未能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后于 2023 年 5 月 5 日补充披露。 2022 至 2023 年,张英杰多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未能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后于 2023 年 5 月 8 日补充披露。 2022 年,公司向关联方北京汇智众鑫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服务,采购金额 14,204,266.85 元,占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8.58%。公司在上述关联交易发 生时未能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后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补充审 议并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0 号)第十三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二 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英杰、时任董事长张春阳、 时任董事会秘书吴德军对此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0 号)第六十一条、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的规 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和张英杰、张春阳、吴德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 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4-001 该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针对存在的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信息披露违规问题积极予 以整改,已补充相应的审议程序,未披露的信息已补充披露,公司及相关责任 主体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已进行深刻反省,将继续深入学习并严格落实相关法 律法规及业务规则要求,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风险意识,确保公司治理规范, 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北京车易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英杰、张春阳、吴德军采取出具警 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22 号 北京车易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