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06 证券代码:838675 证券简称:天一密封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南阳天一密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南阳天一密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1 月 25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 月 24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南阳天一密封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杨明祖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时任董事长 朱建周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4-006 南阳天一密封股份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被内乡县公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起 诉,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收到应诉通知书,该案件涉案金额 32,419,115 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86.94%,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 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补充披露,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做出如下决定: 对南阳天一密封股份有限公司及杨明祖、朱建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生产经营未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财务未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正在采取积极措施,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沟通,探讨切实可行方案,积极推动资产过户,过户后可撤销该案件的执行。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对上述事项深刻反省并吸取教训,将加强公司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的学习,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业务规则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公告编号:2024-006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南阳天一密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6 号) 南阳天一密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