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富装饰:关于公司股东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4年02月01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832320        证券简称:大富装饰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安徽大富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安徽香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到全国股转

              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安徽香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1 月 31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 月 26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安徽香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收购人)    收购人、挂牌公司第一大
                                              股东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4-003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2 年 10 月 27 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批准大
富装饰的重整计划,并终止大富装饰的重整程序。2023 年 5 月 11 日,香江环保
通过执行法院裁定,获得公司股份共计 5,6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16%。本次股权变更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由孙运峰变更为翟美卿、刘志强,收购方香江环保未及时披露收购报告书、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香江环保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违规。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做出如下决定:

  对香江环保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于上述惩戒,全国股转公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监管措施未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监管措施未对公司财务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4-003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治理公司,规范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安徽香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4]14 号)

                                            安徽大富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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