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邦物流关于2023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司回复)

2024年02月02日查看PDF原文
        关于对北京明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中喜函报 2023B00153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我所收到关于北京明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6153,证券简称:明邦物流)2023 年半年报问询函“公司一部半年报问询函【2023】第 062 号”,其中涉及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内容部分,我们高度重视,组织项目组,就明邦物流 2023 年半年报问询函相关事宜认真核查,就问询函相关问题如下:

  (1)对“(5)说明原财务负责人康琳辞职后,你公司是否按照规定指定接任财务负责人,2021 年、2022 年年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由何人主管负责,财务人员机构设置、财务内控运行具体情况,是否符合《会计法》相关规定。”发表意见,并说明是否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相关规定对流明邦物流2021年和2022年年财务报告开展审计工作和出具审计报告,原财务负责人康琳于已于 2022 年 4 月辞职的情况下,2021 年和 2022 年年审计报告均显示财务负责人为康琳的原因;

  企业未提供关于财务负责人康琳离职信息资料,我们在审计过程中,调查了企业的财务机构设置,未发现异常。2021 年度因受新冠疫情管控影响,企业未能有效配合协助审计工作开展,由于主要部分
审计程序受限,我们无法确认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根据审计准则相关规定,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按照审计准则规范要求,开展审计工作,根据审计取得的审计证据和判断,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企业未提供任何关于财务负责人康琳辞职的信息,我们查阅公开信息也没有康琳辞职公告,在审计过程中,公司法人王迪女士安排专人配合审计工作,并提供了康琳签字的财务报表。

  (2)你所对明邦物流 2022 年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目前尚未按照规定对出具关于对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请说明原因并补充出具;

  由于项目组对政策的理解偏差,未及时出具明邦物流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现已安排补充出具。

  (3)对 2021 年财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截至 2022
年财务报告报出日是否已消除逐项发表明确意见;结合 2022 年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执行的具体审计程序、是否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于错报对财务报表影响是否具有广泛性的判断过程及结论,进一步对说明对 2022 年年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变更为保留意见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审计准则相关规定。

  2021 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1.涉及货币资金、
短期借款的事项:我们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起陆续获取明邦公司财务

账套、部分银行对账单、借款合同等财务资料,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
28 日将加盖明邦公司财务预留印鉴的银行询证函邮寄给银行。截至本报告日,明邦公司仍有部分银行对账单未提供给我们,未加盖明邦预留财务印鉴的银行询证函尚未邮寄给银行,已经邮寄的银行询证函未收到回函。我们无法实施有效的替代程序来验证明邦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货币资金、短期借款余额的准确性,无法确定 2021 年 12
月 31 日明邦公司是否存在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

  2022 年度财务审计通过执行银行函证程序,对上期相关问题疑虑已消除。

  2.涉及往来款项确认的事项: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明邦公
司 合并 应 收 账款 余 额 106,203,343.74 元 ,合 并 预 付账 款 余 额
18,457,877.12 元,合并其他应收款余额 4,228,776.17 元,合并应付账款余额 27,757,022.79 元,合并合同负债余额 951,279.83 元,合并其他应付款余额 6,058,939.04 元。我们未能实施有效的函证程序和替代
程序,对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明邦公司应收款项、应付款项余额
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明邦公司应收款项、应付款项以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企业对往来进行了清理,实施了函证程序,因回函部分未能达到审计计划要求,因此作为保留事项之一。

  3. 涉及存货、固定资产确认的事项: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明邦公司存货账面价值 549,393.73 元、固定资产价值 15,763,173.92
元,我们无法实施有效的盘点程序,也无法实施其他替代审计程序,
以对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存货余额、固定资产余额、存货数量、
固定资产数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存货余额、固定资产余额以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2022年度审计执行监盘程序验证固定资产未发现重大不符事项,我们认为已经消除影响。

  4. 涉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的事项:根据明邦公司 2019 年 11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公告,明邦公司香港子公司拟
出资 60 万美元收购印度 DTDC RETAIL LIMITED 公司 60%股权,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明邦公司支付的股权收购款仍在其他非流动
资产科目列示,我们无法获取该收购的具体进展情况,也无法确定财务报表是否应根据收购进展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该事项无具体进展,鉴于对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重要性影响,继续作为保留事项之一。

  5. 涉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确认的事项:2021 年度,明邦公司确认营业收入 182,097,474.48 元,营业成本 149,502,105.12 元,我们未能实施有效的函证程序和替代程序,对明邦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确认的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明邦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以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虽然企业对上期收入成本进行了调整,但是我们未能取得充分适当审计证据,对此内容我们作为保留意见构成之一。

  6. 涉及诉讼的事项:根据公开信息渠道查询到的信息,明邦公司目前为被执行人,被执行金额为 835.50 万元。我们未能获取相关案件的信息,无法确认相关诉讼对明邦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也无法确认明邦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披露的诉讼。

  该事项无具体进展,鉴于对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或有影响,继续作为保留事项之一。

  7. 其他事项:由于明邦公司未安排财务人员对我们的审计工作进行充分对接,除上述事项外,对于明邦公司财务报表的其他科目,我们也未能获取有效的审计证据,导致我们无法判断是否存在其他调整事项以及对财务报表整体的影响程度。”

  2022 年度安排专人协助配合审计工作。

  我们对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1、对上年度会计差错调整,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这些调整的合理性和准确性。2、涉及往来款项回函
不足,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明邦公司合并应收账款余额 4746.94
万元,其他应收款余额 925.58 万元,应付账款余额 1724.29 万元,其他应付款余额 1240.14 万元。部分客户信息不准确,造成明邦公司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函证回函不足。因回函不足我们无法确定明邦公司应收款项、应付款项是否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3、
涉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的事项,根据明邦公司 2019 年 11 月 22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公告,明邦公司香港子公司出资 60
万美元收购印度 DTDC RETAIL LIMITED 公司 60%股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明邦公司支付的股权收购款,但未办理相关投资的权利登记,相关投资在其他非流动资产列报,对此我们未取得进一步审计证据核实该投资的进展情况。4、涉及诉讼的事项,根据公开信息
渠道查询到的信息,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明邦公司目前为被执
行人,被执行金额为 835.50 万元。我们未能获取相关案件的信息,无法确认相关诉讼对明邦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也无法确认明邦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披露的诉讼。”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披露2022年年报和审计报告,并于2023
年 7 月 14 日披露更正后的 2022 年年报和审计报告。未披露会计师事
务所对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我们待明邦物流提供专项说明后,我们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的规定,对更正事项出具专项鉴证报告。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明邦物流项目审计组

                      2023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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