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04 证券代码:830789 证券简称:博富科技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博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世栋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3,040,0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9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1 人,监事齐广胜、李裕国因工作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4-00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博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昆山隆达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不动产抵押担保,为隆达股份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人民币 1000 万元信用总量债务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应付费用等提供抵押担保,借款额度使用期限为三年。 隆达股份的大股东为北京伊斯摩利斯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伊斯摩利斯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勇;李勇又为博富的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李勇先生的配偶张丽女士以自身名下不动产位于昆山市花桥镇玉桥路 368 号博富科技大厦 2 号楼 14 层 1401 户、15 层 1501 户办公楼;武汉经济开发区 17C1 地块东合发展 中心 E 栋 5 层 3、4、5 室写字楼;银行存款 90 万元作为抵押物,向博富作反担 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4,187,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李勇、北京伊斯摩利斯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德元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安厦永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三、备查文件目录 《博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编号:2024-004 博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