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伏医疗: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2月05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4-006

证券代码:837891        证券简称:浙伏医疗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伏尔特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建强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3,25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002,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

  综上,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7,252,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91%。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以及单独或者合

                                                                          公告编号:2024-006

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002,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5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列席 1 人,董事柴家忆、马妍、沈永明、蒋文军、夏
立扬因个人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马斌鑫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公司《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4-00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7,25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为向银行申请贷款抵押资产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4-002。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告编号:2024-006

  普通股同意股数 37,25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

                                              比例            比例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关于提

        名马斌

        鑫女士

        为公司

        第三届

 (一)          4,002,000 100.00%    0    0.00%    0    0.00%
        董事会

        非独立

        董事候

        选人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裴振宇律师、肖文艳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公告编号:2024-006

的人员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马斌鑫      董事      任职    2024 年 2  2024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月 5 日    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伏尔特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伏尔特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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