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06 证券代码:837891 证券简称:浙伏医疗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伏尔特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建强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3,25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002,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 综上,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7,252,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91%。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以及单独或者合 公告编号:2024-006 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002,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5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列席 1 人,董事柴家忆、马妍、沈永明、蒋文军、夏 立扬因个人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马斌鑫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公司《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4-00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7,25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为向银行申请贷款抵押资产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4-002。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告编号:2024-006 普通股同意股数 37,25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 比例 比例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关于提 名马斌 鑫女士 为公司 第三届 (一) 4,002,000 100.00% 0 0.00% 0 0.00% 董事会 非独立 董事候 选人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裴振宇律师、肖文艳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公告编号:2024-006 的人员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马斌鑫 董事 任职 2024 年 2 2024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月 5 日 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伏尔特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伏尔特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