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831130 证券简称:ST 泓宇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泓宇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8 月 7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8 月 3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修武县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收到马银波起诉河南泓宇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 争议案一审民事判决书(2023)豫 0821 民初 1837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马银波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前员工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河南泓宇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志强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公告编号:2024-009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马银波系被告泓宇公司前员工,2020 年 10 月 22 日遭受工伤,2020 年 12 月 8 日被修武县人社局认定为工伤;2020 年 11 月 25 日被告泓宇公司确认停 工留薪期 18 个月,工资标准每月 6688 元;2022 年 4 月 25 日焦作市劳动能力鉴 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等级 2 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由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核定 的伤残待遇与实际待遇不符,被告泓宇公司还拖欠原告工伤前工资 18569 元未支付。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一、请求判令被告给付原告停工留薪工资 120384 元(本人工资标准 6688 元/ 月 x18 月);拖欠工伤前工资 18569 元;护理费 61880 元(住院期间 62 日、出院 后至停工留薪期间 120 日,182 日×2 人×170 元/日);补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 额 98575 元(6688 元/月 x25 个月-68625 元);补充一次性伤残津贴差额 844590.6 元(6688 元/月×85%-2333.25 元/月×12 个月/年×(60 岁-39 岁),补充一次性伤残 津贴差额为 804372 元(6688 元/月×85%-2333.25 元/月×12 个月/年×(80 岁-60 岁);补充一次性护理费补贴差额 2188662 元(6355 元/月-1906.5 元/月)x12 个月/ 年 x(80 岁-39 岁);共计 4137032.6 元。 二、案件受理费判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收到马银波起诉河南泓宇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 争议案一审民事判决书(2023)豫 0821 民初 1837 号,法院判决:一、被告河南泓宇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马银波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 120,384 元、拖欠工资 18,569 元、出院后至停工留薪期期间的护理费 7,364.28 元,以上合计 146,317.28 元。二、驳回原告马银波的其他诉讼请求。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公告编号:2024-009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正在依法积极处理,并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不会受到影响,公司正在依法积极处理,并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因原告主张与事实不符,公司将积极准备上诉。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民事判决书》(2023)豫 0821 民初 1837 号。 河南泓宇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