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音速: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2月07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3753        证券简称:超音速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超音速人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俊峰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5,500,0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0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4 人,董事曾志前因个人时间安排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董事会秘书赵大兵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议选举梁土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选举梁土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5,500,05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选举贺首华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选举贺首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5,500,05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了更好的推进公司审计工作,经综合评估,公司决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拟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变更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5,500,05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 年度银行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5,500,05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票据池专项综合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预计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业务品种)票据池专项综合授信人民币不超过 20,000 万元整。以公司自有的经授信银行认可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含纸票和电票),保证金、存单抵押(质押)。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5,500,05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程秉、郭佳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治理规则》和超音速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梁土伟  董事    任职    2024 年 2 月 2024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7 日      时股东大会

贺首华  财务负    任职    2024 年 2 月 2024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责人                7 日      时股东大会

曾志前  董事    离职    2024 年 2 月 2024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7 日      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超音速人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超音速人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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