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397 证券简称:恒神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暨 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连续 90 日以上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 东:钱京。 公司股东钱京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向公司董事会发出《关于提起召开江苏 恒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函件称,其意外获悉公司计划调整产业结构,故提出审议《关于公司产业结构调整的议案》,议案内容为:“为保证公司的有效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请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公司产业结构调整的议案,并由股东大会做出审议。”董事会收到该函件后,认为:拟审议事项仅说明“关于公司产业结构调整的议案”, 该请求未提出具体议案内容,不能形成有效审议,故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作出不 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反馈意见;此后,股东钱京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向公司 监事会发出《关于提起召开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提请公司监事会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监事会收到该函 件后,认为:该请求仅载明会议议题名称,并未附具体议案内容,无法作为有效的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已就产业结构调整事项向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相关人士进行确认,根据回复,公司暂不存在董事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 “关于公司产业结构调整的议案”相关事项,故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作出不同 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反馈意见。 此后,股东钱京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向公司董事会发出《关于自行召集和 主持召开恒神股份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函件称因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收到前述函件后,均作出了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反馈意见,基于此,股东钱京决定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产业结构调整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股东钱京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向公司董事会发出《关于提起召开江苏 恒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收到该函件后,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作出不同意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反馈意见;此后,股东钱京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向公司监事 会发出《关于提起召开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提请公司监事会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监事会收到该函件后, 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作出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反馈意见。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不同意召开,或者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未做出反馈的,上述股东可以书面提议监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监事会同意召开的,应当在收到提议后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8 日下午 14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397 恒神股份 2024 年 1 月 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相关律师。 (七)会议地点 江苏省丹阳市丹凤南路 999 号江苏水中仙东雅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二楼云阳 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产业结构调整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的有效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股东钱京先生提请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公司产业结构调整的议案,并由股 东大会做出审议。 备注:上述议案系由股东钱京提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做出不同意的反馈意见,公司暂不存在董事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产业结构调整”相 关事项,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1 日和 12 月 12 日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 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收到股东提请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的反馈公告》(2023-042)、《关于监事会收到股东提请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的反馈公告》(2023-045)。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信函、传真、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1 月 4 日下午 14 时 (三)登记地点: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511-86939309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钱京向董事会提交的《关于提起召开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2、股东钱京向监事会提交的《关于提起召开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3、股东钱京签署的《关于自行召集和主持召开恒神股份 2023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函》。 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