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云股份: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024年03月01日查看PDF原文
            的 25%。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分立,应当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 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
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报
权人,并于 30 日内公告。            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公告。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应当自作出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
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 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
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公告。债权人自 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 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有本章程第一百 公司有本章程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七十五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 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本章程而存
改本章程而存续。                  续。

第一百八十一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
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60 日内 债权人,并于 60 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
在报纸上公告。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 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章程有歧义时,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 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 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程为准。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为更加契合公司发展目标,对上述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上海律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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