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数控:关于公司收到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4年03月05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430676        证券简称:恒立数控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恒立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一)相关文书的全称: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德综执罚决字【2024】第 000201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3 月 1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2 月 22 日

  (二)相关文书的全称: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德综执罚决字【2024】第 000253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3 月 1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2 月 29 日

  作出主体:其他(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罚款)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浙江恒立数控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4-003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1、公司在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的情况下,于 2005 年在德清县阜溪街道回山路 9 号建造房屋 3 处。
2、公司在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的情况下,于 2014 年在德清县阜溪街道逸仙路 265 号建造房屋 3 处。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公司对德清县阜溪街道回山路 9 号的三处违法建筑物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处罚款 9678.79 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公司对德清县阜溪街道逸仙路 265 号的三处违法建筑物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处罚款 20240.60 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的金额不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告编号:2024-003

  公司接受行政处罚决定,按期缴纳罚款,积极整改并尽快补办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今后公司将组织相关责任人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水平,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德综执罚决字【2024】第 000201号)

  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德综执罚决字【2024】第 000253号)

                                        浙江恒立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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