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430238 证券简称:普华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普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6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李琰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鉴于公司原董事石淑珍女士因个人原因已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使得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现提名李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要求,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李琰,女,1983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语专 业毕业,本科学历。2005 年 8 月至 2012 年 12 月,就职于上海普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任市场宣传策划职员;2013 年 1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6 年 1 月 15 日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 年 10 月,被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为公司董事,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告编号:2024-011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治理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核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是在充分了解了被提名人的学历、任职经历及其他相关信息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该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公司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相关素养和工作经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且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上海普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上海普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