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盛塑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4年03月07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4-002

 证券代码:870879        证券简称:元盛塑业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浙江元盛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元盛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22 日 14: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4-002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0879          元盛塑业    2024 年 3 月 1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新昌县丰盛路 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友好协商,拟解除双方已签署的《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持续督导补充协议》,双方拟就此事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浙江元盛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终止协议》,生效条件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书面无异议函。(二)审议《关于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经与承接主办券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为公司提供持续督导服务的主办券商,负责指导和督促公司诚实守信、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双方拟就此事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生效条件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书面无异议函。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担任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事项,拟向全国中小企

                                                                          公告编号:2024-002

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浙江元盛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便于公司更换主办券商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申请与报备材料;
  (2)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需要办理的其他事宜。
(五)审议《关于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辅导协议并终止辅导备案的议案》

  因公司拟调整上市进度及方案,经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双方拟签署《浙江元盛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元盛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的终止协议》,并在协议签署后向浙江证监局报送终止辅导备案的申请材料。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股东印 章

                                                                          公告编号:2024-002

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3 月 22 日 15:00

(三)登记地点:新昌县丰盛路 8 号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签到手续;代理人出席的,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签到手续。
(二)会议费用:自费
五、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元盛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浙江元盛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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