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835106 证券简称:天图控股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天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3 月 7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3 月 7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广东省广州铁路运输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4 年 3 月 7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出具的案号为(2024) 粤 7101 民初 362 号的传票,本案定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 10 时 30 分开庭审理, 本案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市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志雄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天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13 法定代表人:吴泽友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7 日收到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关于案号(2024)粤 7101 民 初 362 号诉讼案件的《传票》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诉讼资料,获知该法院 已受理原告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市分公司与被告本公司公路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和被告一本公司有业务合作,2023 年 2 月原告和被告签订《运输及搬 运服务合同》,原告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运输及搬运服务,截止起诉时,被告拖 欠原告共计 1219734.38 元。其后,原告追索该款未果,原告遂向法院起诉成 讼。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决被告支付运输及搬运服务费 1219734.38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3659 元。 2、本案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本案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已依法积极处理本次诉讼事项, 尽力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害。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流动资金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已依法积极处理本次诉讼事 公告编号:2024-013 项。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会 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全力解决相关诉讼产生的影响,正积极处理各方关系。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案号(2024)粤 7101 民初 362 号 1. 《传票》; 2.《民事起诉状》 天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