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英人力: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公告

2024年03月15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4-004

证券代码:839917      证券简称:聚英人力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广东聚英人力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开展情况及所处行业发展状况,为了配合公司未来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经慎重考虑,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
挂牌。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和《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公司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拟采用以下方案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异议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终止挂牌后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有公司股票进行回购。
(二)  回购义务人


                                                                          公告编号:2024-004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实际控制人指定的第三方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综合参考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初始成本(其中成本价格不包含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二者孰高。

  为防止股票摘牌期间恶意操作股价,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起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如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其交易价格不作为回购价格。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回购为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终止挂牌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30 日内。

  2、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亲自送达公司(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或邮寄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且同时向指定邮箱发送股份回购申请文件扫描件的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进入公司指定接收系统的时间为准)。

  书面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须载明姓名或名称、股份数量、证券账户号码、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2)异议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字,法人、其他组织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公告编号:2024-004

  (3)异议股东取得所持股份的所有交易流水单或能够有效证明其取得公司股 票价格的证明材料;

  3、对于未在上述期限内提交回购申请材料的异议股东,则视为该异议股东追认同意《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的全部内容并自愿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义务人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若因上述问题产生任何纠纷或争议,公司、股东及相关方应当先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调解机制

  若因上述问题产生任何纠纷或争议,公司、股东及相关方应当先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健

  联系电话:0752-2893160

  邮箱:272958407@qq.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菊花一路 2 号二楼
三、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由于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回购事宜。
四、  备查文件

  广东聚英人力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聚英人力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公告编号:2024-004

2024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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