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756 证券简称:德高化成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天津德高化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天津德高化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编制了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自 2015 年 1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以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发生七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前五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历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一)2022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4 月 25 日、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先后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天津德高化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等议案。2022 年 5月 20 日,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了本次定向发行的申请文件, 并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收到编号为 DF20220525001 的《受理通知书》;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对天津德高化成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1301 号); 2022 年 6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股票定向发行认购提前结束暨认购结果公告》, 本次共发行股票 532.39 万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1.2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60,000,353.00 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 出具大信验字[2022]第 1-00101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该次股票发行对象认购 资金的缴付情况进行了审验。2022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2 年 7 月 1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2022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12 月 12 日、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先后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2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天津德高化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 书》等议案。2023 年 1 月 10 日,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了本次 定向发行的申请文件,并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收到编号为 DF20230111001 的《受 理通知书》;2023 年 1 月 12 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 公司出具的《关于对天津德高化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 (股转系统函【2023】83 号);2023 年 4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2022 年第二次 股票定向发行提前结束暨认购结果公告》,本次共发行股票 222.00 万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1.2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019,400.00 元。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 1-00026 号 《验资报告》,对公司该次股票发行对象认购资金的缴付情况进行了审验。2022 年第二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提交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天津德高化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明确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监管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2022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第一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0302090219300644839。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与主办券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第一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0302090219300671328。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与主办券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不存在提前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与他人、委托理财等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2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 60,000,353.00 元,根据《股票 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2-057),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半导体材料项目 建设 45,000,000.00 元、补充 流动资金 5,000,353.00 元及偿 还银行贷款 10,000,000.00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尚未 使用完毕,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一 募集资金总额 60,000,353.00 二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46,342,774.06 三 加:本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703,841.55 四 减: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152,123.99 其中:1、补充流动资金(支付员工薪酬) 1,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支付供应商货款) 1,233,023.60 2、项目建设(半导体材料项目建设) 919,100.39 五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43,894,491.62 (二)2022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 2022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19,400.00 元,根据《2022 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3-001),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369,400.00 元、偿还银行贷款 19,650,000.00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 毕,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一 本期募集资金总额 25,019,400.00 二 加:本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62,254.32 三 减: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8,960,338.57 其中:1、补充流动资金(支付员工薪酬) 2,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支付供应商货款) 1,900,338.57 补充流动资金(支付日常经营费用) 60,000.00 2、偿还银行贷款/借款 15,000,000.00 四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6,221,315.75 注:2023 年补充流动资金中除支付员工薪酬及供应商货款外,公司根据经营需要支付日常经营费用 60,000.00 元,与《2022 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中披露的补充流动资金明细用途存在一定差异,但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2、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公 司 2022 年 第 二次 股 票发 行 共募 集资 金 25,019,400.00 元 , 其 中 19,650,000.00 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公司在验资完成且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之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00.00 元。公司于 2023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0,000,000.00 元;同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天津德高化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及《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德高化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四、募集资金用途及变更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已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进行披露。 六、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