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瑞科: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3月19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4-029

证券代码:430428          证券简称:陕西瑞科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林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5,524,9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6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947,0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4-029

  4.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 2024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拟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614,72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股东蔡林、廖清玉回避表决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对外投资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5,524,91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适用。
(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名称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公告编号:2024-029

(一)  关于公司拟向银  1,497,600  100%    0    0%    0    0%
      行申请 2024 年度

      综合授信额度暨

      关联方提供担保

          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邱雅坚、李杨
(三)结论性意见

  除本次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通知于会议原定召开日的前一日公告外,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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