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31006 证券简称:久易股份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安徽久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安徽久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孙叔宝、高同春、程昔武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孙叔宝先生,196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农 业大学博士,教授级高工。1984 年 7 月至 1987 年 9 月在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任 工程师;1990 年 7 月至 1998 年 10 月在化学工业部先后任工程师、副处长;1998 年 10 月至 2001 年 11 月在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政策法规司任副处长;2001 年 11 月至 2003 年 8 月在国家经贸委行业规划司任调研员;2003 年 8 月至 2005 年 3 月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政策司任调研员;2001 年 1 月至今在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先后任秘书长、会长;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高同春先生,196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 农业大学博士,研究员。安徽省自然科学系列学术技术带头人、安徽省 115 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安徽省植物保护学会理事长、《现代农 药》杂志任副主编。1985 年 7 月至 2001 年 11 月在安徽省农科院植物保护研究 所先后任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所长兼副研究员;2001 年 12 月至 2016年 7 月在安徽省农科院植物保护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所先后任副所长、所长兼 公告编号:2024-017 研究员;2016 年 8 月至 2019 年 2 月在安徽省农科院园艺研究所任所长兼研究员; 2019 年 3 月至今在安徽省农科院植物保护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所任研究员;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3、程昔武先生,197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 人民大学博士,会计学教授。1993 年 7 月至 1995 年 12 月在安徽蚌埠机床厂任 助理工程师;1995 年 12 月至 2011 年 8 月在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先后任讲师、 副教授、教授;2010 年 3 月至 2011 年 10 月在蚌埠市财政局任局长助理(挂职); 2011 年 8 月至 2017 年 4 月在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副院长;2017 年 4 月至 2020 年 1 月在安徽财经大学任教务处副处长;2020 年 1 月至今在安徽财经大学 任国际交流中心主任、国际教育学院院长;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会议出席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孙叔宝、 高同春、程昔武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是否存在连续三 缺席 应出席 现场或通 委托出 次未亲自出席或 董事 列席股 独立董 董事会 讯表决出 席董事 者连续两次未能 会会 东大会 事姓名 会议次 席董事会 会会议 出席也不委托其 议次 次数 数 会议次数 次数 他董事出席的情 数 况 孙叔宝 7 7 0 0 否 2 高同春 7 7 0 0 否 2 程昔武 7 7 0 0 否 2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 5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依照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对相关事项均进行了充分沟通,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公告编号:2024-017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事孙叔宝、高同春、程昔武对公司 2023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 真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 4 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具体事项 意见类型 2023 年 2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同意 月 24 日 第二十五次会 产品的议案》 议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2023 年 3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月 13 日 第一次会议 长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2023 年 4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同意 月 10 日 第二次会议 案》 2、《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议案》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 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 年 9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同意 公告编号:2024-017 月 15 日 第五次会议 议案》 四、 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在 2023 年度任期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等情况。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公司相关经营决策及关键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4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作出努力。 独立董事:孙叔宝、高同春、程昔武 2024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