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致激光: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4年03月19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2861        证券简称:奇致激光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的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同一股东应只选择一种方式参会。当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情况,将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0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861          奇致激光      2024 年 4 月 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 2 名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 3 号未来之光 7 栋 3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向股东大会报告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二)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结 2023 年度监事会工
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19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2)。
(六)审议《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中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金额为 141,935,603.49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154,021,334.66 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60,000,000 股,以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七)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3 月 19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
网(www.neeq.com.cn)的《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9)。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北京新氧万维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武汉泽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彭国红女士。
(八)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19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的《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36)。
(九)审议《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促进独立董事更好的发挥作用,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实际情况等因素,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定为 5 万元/年。
(十)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十一)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及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 9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及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前述最高余额。授权总经理在 9000 万元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合同文件,由财务部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七);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4 月 9 日 08:00-12:00

(三)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 3 号未来之光 7 栋 3 楼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谈艳                  固定电话: 027-87801367;
联系地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 3 号未来之光 7 栋 3 楼;

电子邮箱: tyan@miraclelaser.com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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