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04 证券代码:870374 证券简称:金名股份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金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3 月 6 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林宜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3 人。 董事徐莉、汪筠因工作原因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昆都仑支行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昆都仑支行借款不超过人民币伍佰 公告编号:2024-004 万元(¥5,000,000.00 元),期限 12 个月,授信用途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宜生、董事班晓峰及其配偶为此笔贷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并委托包头市百佳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此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相关人员以其合法拥有的股权、房产向包头市百佳融资担保有限责 任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刊载于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拟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挂牌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因此本议案关联董事林宜生、班晓峰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金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金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