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3月22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8804        证券简称:恒泰科技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曾贤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8,097,0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6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列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额度议案》
1.议案内容: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6,822,98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为曾贤华、惠州市恒泰创富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惠州市恒泰创盈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惠、惠州市顺为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二)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委托理财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8,097,0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适用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拟续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年度服务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8,097,0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适用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依据发展规划和内外部市场分析,并结合经营实际,编制了公司 2024年投资计划。公司 2024 年投资计划总额预计为 4,413 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8,097,0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适用回避表决。
(五)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名称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一)  关于预计 2024  5,608,270  100%    0      0%      0      0
        年度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及非

        金融机构申请

        融资额度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董龙芳、白洁
(三)结论性意见

  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恒泰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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