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01 证券代码:835924 证券简称:柠檬网联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深圳市柠檬网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柠檬网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林一仲、吕忠岗、王桦、刘彦奇、谢金春、深圳市思普仑听文化科技有限公 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继续约定成为公司一致行动人,其 六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3,440,015 股,持股比例合计为 60.96%。在此之前,2020年 3 月 15 日,林一仲、吕忠岗、王桦、刘彦奇、谢金春五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又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林一仲、吕忠岗、王桦、刘彦奇、谢金春、深圳市思普仑 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六方签署《关于<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六方合计持有 公司总股本的 60.96%。协议有效期自各方签署之日起至 2028 年 3 月 19 日。本次签 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签署协议基本情况 股东林一仲、吕忠岗、王桦、刘彦奇、谢金春、深圳市思普仑听文化科技有限 公司六方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协议书经各方签署生效,有 效期为自各方签署之日起 48 个月。 截至协议签署日,协议各方在公司的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姓名 协议日持股数量 协议日持股比例 林一仲 9,189,556 16.75% 吕忠岗 7,287,525 13.28% 公告编号:2024-001 王桦 6,904,918 12.59% 刘彦奇 5,561,295 10.14% 谢金春 2,109,836 3.85% 深圳市思普仑听文化科技 2,386,885 4.35% 有限公司 二、《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协议六方拟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应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时,各方将保证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中行使表决权时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以提升管理和决策效率,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2.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公司上市、公司新增股东或增加注册资本,均不影响各方根据本协议确立的一致行动关系。一致行动有效期自本协议签署 之日起至 2028 年 3 月 19 日。 3.本协议有效期内,其他各方未经林一仲的书面同意不得向签署本协议之外的第三方转让所持公司的股份。经林一仲书面同意转让股份的,在同等条件下,林一仲有优先购买权。 未经林一仲书面同意,其他各方不得就所持股份设定可能使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的负担,如设置担保等。 4.各方承诺,原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至本协议生效之日的过渡期内,各方仍应遵守原协议的约定,在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按照林一仲的意见采取行动。 三、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发生变化,协议的签订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稳定现有的控制结构,降低股权分散可能导致的管理和控制等治理风险,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四、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柠檬网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协议》 公告编号:2024-001 深圳市柠檬网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