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泉水务: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4年03月22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71551        证券简称:清泉水务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清泉凯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2 日 09: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551          清泉水务      2024 年 4 月 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
(七)会议地点

  河南清泉凯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长就 2023 年度内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和决议实施情况等做了详细报告。
(二)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主席就 2023 年度内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和决议实施情况等做了详细报告。
(三)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河南清泉凯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3)及《河南清泉凯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4)。

(四)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情况,结合市场和业务计划,以及对各项费用、成本的有效控制和安排,编制了 2024 年度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等预算报告。
(六)审议《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7,263,478.3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7,768,256.36 元。公司拟定 2023 年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2.5 股。该利润分派预案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实施。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
的公司《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七)审议《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续聘亚太(集团)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八)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护照);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委托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和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4、非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5、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4 月 12 日 09:00-09:30

(三)登记地点:河南清泉凯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彭琼  联系电话:0395-8661889  传真:
  0395-8126999
(二)会议费用:自费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南清泉凯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河南清泉凯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河南清泉凯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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