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亿鼎: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4年03月25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4-007

 证券代码:839683        证券简称:鑫亿鼎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同一股东应选 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5 日 10: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4 月 14 日 15:00—2024 年 4 月 15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

                                                                          公告编号:2024-007

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683          鑫亿鼎      2024 年 4 月 1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5)、《2023

                                                                          公告编号:2024-007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6)。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财务决算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
 汇报。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
 汇报。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和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 2023 年
 度不分配利润。
(六)审议《关于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五);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出席大会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由 法定代表人出席大会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 复印件、公司印章、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有

                                                                          公告编号:2024-007

 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司印章。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4 月 15 日 9: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杨锐 联系电话:15029550402
(二)会议费用:差旅费用由参会股东自行承担
五、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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