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056 证券简称:中航新材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中航百慕新材料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6 日上午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056 中航新材 2024 年 4 月 1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永翔北路 9 号院 A 区 2 号楼 4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 会汇报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二)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 监事会汇报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 2023 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2023 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 021) 和《2023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2)。 (四)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2024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对《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进行审议。 (五)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在综合考虑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制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六)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一)的议案》 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 (七)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二)的议案》 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八)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28)。 (九)审议《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公告的《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公 告编号:2024-027)。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五、六、七;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六;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 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 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由法定代表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 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书 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4 月 15 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3:30-16: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翔北路 9 号院 A 区 2 号楼 4 层公司会议 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翔北路 9 号院 A 区 2 号楼 4 层 邮编:100094 ,联系人:马玉珍,电话:010-62498105,传真:010-62498105。(二)会议费用:参加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临时提案请于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中航百慕新材料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