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894 证券简称:长城搅拌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浙江长城搅拌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长城搅拌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召集人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5 日 10:00 。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894 长城搅拌 2024年 4月9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方正、蒋瑶玉律师为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 年工作情况,组织编写了《2023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对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的主要方面,包括公司治理、企业制度建设、经营管理工作等进行了回顾、总结,并依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提出了公司 2024 年经营发展的思路和工作任务。 (二)审议《2023 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独立董事张永谦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进行了回顾、总结。 (三)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 2023 年工作情况,组织编写了《2023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对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的主要方面进行了回顾总结。并根据 2023 年工作情况,提出了 2024 年侧重监督和完善的方面。(四)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数据 均引用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审议《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 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基础上,列举了公司 2023 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并对各种财务指标进行了说明和总结。 (六)审议《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鉴于为保证公司经营的稳健、快速发展,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对 2024 年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拟定了公司 2024年度财务预算计划。 (八)审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审计机构》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财务审计机构的期限已满,为保障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决定继续聘 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九)审议《2023 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编制完毕,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现拟申请报出。 (十)审议《2024 年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为了充分发挥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短期闲置资金的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有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4 月 15 日 9:30 (三)登记地点:浙江长城搅拌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 虞 淑 瑶 联 系 电 话 : 0577-85955603 传真:0577-88616680 联系地址:温州市戍浦江路 28 号 邮政编码:325019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长城搅拌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浙江长城搅拌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3、《浙江长城搅拌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长城搅拌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