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德联益:关于敏感期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2024年03月27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 2024-006

 证券代码:832703    证券简称:佳德联益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六条之规
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
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直至公告日日终;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
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期间。

  沈阳佳德联益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魁林先生于2024
年3月25日、3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通过交易分别买入公司股票
100股、200股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实际控制人、

 王魁林 控股股东、董 2024年3月25  集合竞价    100.00  50.8204%  50.8206%
            事长          日

        实际控制人、

 王魁林  控股股东、董 2024年3月26  集合竞价    200.00  50.8206%  50.8209%
            事长          日


                                                                          公告编号: 2024-006

  经公司核查确认,董事长王魁林无交易股票盈利的动机和意图,王魁林表示本次股票交易行为系疏忽所致,并非故意违反相关规定。在收到公司通知后,董事长王魁林已认识到此次敏感期增持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则,同时承诺将加强对《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交易规则,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公司董事会诚挚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并将进一步加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加强账户管理,规范操作,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沈阳佳德联益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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