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962 证券简称:中诚咨询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顾建平、陆惠民、肖明冬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顾建平先生,1966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教授,苏州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学科带头人。1991 年 7 月至今任职于苏州大学,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顾建平先生现任苏州大学商学院教授;兼任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603355)、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301063)、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832280)的独立董事;2023 年 4 月至今,担任本 公司独立董事。 陆惠民先生,196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注册监理工程师。1983 年 7 月至 1998 年 11 月任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助教、讲师;1998 年 12 月至 2000 年 1 月德国 WUPPERTAL 大学项目管理领域访问学者;2000 年 2 月至今任 职于东南大学,历任土木工程学院建设与房地产系系主任、九龙湖新校区建设指挥部总经济师、土木工程学院建设与房地产系教授;2023年 4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肖明冬先生,198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05 年 9 月至 2010 年 1 月任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员;2010 年 8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董事;2020 年 8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苏州德佑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2022 年 5 月至 2023 年 9 月兼任苏州德仕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23 年 4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 会议出席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7 次股东大会。独立 董事顾建平、陆惠民、肖明冬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缺席 是否存在连续三 应出席 现场或通 委托出 董事 次未亲自出席或 列席股 独立董 董事会 讯表决出 席董事 会会 者连续两次未能 东大会 事姓名 会议次 席董事会 会会议 议次 出席也不委托其 次数 数 会议次数 次数 数 他董事出席的情 况 顾建平 6 6 0 0 否 4 陆惠民 6 6 0 0 否 4 肖明冬 6 6 0 0 否 4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顾建平、陆惠民、肖明冬对公司 2023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 6 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意 会议时 见 会议名称 具体事项 间 类 型 2023 第三届董 1、《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同 年 4 月 事会第十 2、《关于更正 2020 年、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意 25 日 一次会议 3、《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5、《关于预计 2023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产品、投资基金 的议案》 2023 第三届董 1、《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同 年 5 月 事会第十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意 15 日 二次会议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 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 施的议案》 8、《关于公司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下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及 相关约束措施的议案》 9、《关于聘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10、《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的议案》 11、《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12、《关于制定<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 用)的议案》 13、《关于制定和修订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公司治理 制度的议案》 14、《关于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3 第三届董 1、《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发签订重大合同的议案》 同 年 7 月 事会第十 意 13 日 三次会议 2023 第三届董 1、《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 年 8 月 事会第十 2、《关于更正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年度报告及 意 28 日 四次会议 摘要,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2 年半年度会计 差错更正的议案》 4、《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5、《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6、《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7、《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3 第三届董 1、《关于修改<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同 年 9 月 事会第十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的议案》 意 12 日 五次会议 2、《关于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苏中 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2023 第三届董 1、《关于公司 2023 年 1-9 月财务审阅报告的议案》 同 年 11 事会第十 意 月 24 六次会议 日 四、 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等情况。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3 年,我们按照各项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站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角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职责,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职,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维护全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为公司的合规运营和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独立董事:顾建平、陆惠民、肖明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