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 稀释每股收 益 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9.48 0.14 0.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1.07 -0.08 -0.08 上海沃迪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每股收益(元)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 稀释每股收 益 益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上海沃迪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上海沃迪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 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的规定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解释第 17 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自 2023 年度提前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7,916,649.08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 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23,062.39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8,939,711.47 减:所得税影响数 -63,450.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3,932.50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9,057,093.97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