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翔药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

2024年03月29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871082        证券简称:龙翔药业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湖北龙翔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了保障公司业务的连续性,盘活资产,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股东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普生物”)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天津分行”)开展总额不超过 1 亿元的资产池业务,有效期一年。根据该业务内容,瑞普生物对上述事项对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作为瑞普生物担保的对象,公司愿为瑞普生物的连带责任担保提供反担保,并签署了《反担保合同》,担保期限为三年,其反担保合同的具体金额以浙商银行天津分行每笔放款的金额为准。

  该反担保有利于解决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日常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3 月 2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
池业务并对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守军、刘爱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4-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 3 月 28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
池业务并对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关联监事陆登登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8 月 2 日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东九道 1 号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东九道 1 号

  注册资本:466,276,186.00 元

  主营业务:兽用原料药、药物制剂(化学药品、中兽药、消毒剂等)、兽用生物制品、兽用功能性添加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动物疫病整体防治解决方案的提供。

  法定代表人:李守军

  控股股东:李守军

  实际控制人:李守军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被担保人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99,992,408 股,占公司股本比例 81.5670%。

  2、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6,106,273,672.25 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总额:1,309,769,181.48 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4,501,100,210.04 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26.29%


                                                                          公告编号:2024-016

  2023 年 9 月 30 日资产负债率:25.29%

  2023 年 1-9 月营业收入:1,587,164,776.49 元

  2023 年 1-9 月利润总额:326, 085, 531.64 元

  2023 年 1-9 月净利润:273,697,993.12 元

  审计情况: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 1-9 月的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瑞普生物拟使用拥有的浙商银行天津分行授信额度为公司提供 1 亿元的融资担保,浙商银行天津分行在该授信额度的范围向公司提供贷款。

  2、为确保浙商银行天津分行债权的实现,瑞普生物与浙商银行天津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浙商银行天津分行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三年。

  3、作为瑞普生物融资担保的对象,公司愿为瑞普生物的连带责任担保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公司及控股股东瑞普生物与浙商银行天津分行开展总额不超过 1 亿元的资产池业务,有效期一年。根据该业务内容,瑞普生物对上述事项对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作为瑞普生物担保的对象,公司愿为瑞普生物的连带责任担保提供反担保,并签署了《反担保合同》,担保期限为三年。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该反担保有利于解决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日常业务的开展。
(三)对公司的影响

  该反担保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告编号:2024-016

 五、累计提供担保的情况

                                                          占公司最近一
                  项目                      金额/万元    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挂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挂牌公司合并报表

                                          169,500,000.00    86.6707%
外主体的担保余额

挂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0.00            -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担保余额  71,682,136.00      36.6406%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余额          0.00            -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0.00            -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0.00            -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0.00            -

 六、备查文件目录

    《湖北龙翔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湖北龙翔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反担保合同》

                                        湖北龙翔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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