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834520 证券简称:万佳安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深圳市万佳安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向回购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一、 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深圳市万佳安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名称 挂牌公司:深圳市万佳安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张能锋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其他承诺 承诺开始日期: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承诺期限 之日起;承诺结束日期:提出回购申请之日起 36 个月内 完成股份回购。 公告编号:2024-019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 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挂牌公司及实际 控制人张能锋承诺对回购相对人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 的回购请求,由其在承诺履行期限内按以下约定对回购 相对人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一)回购相对人 本次回购相对人指在符合回购条件的前提下,公司 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的异议股东、已取得联系但尚未确定 是否回购的异议股东及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异议股 东。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本公司股票的单位成本 价格(若持股期间数量有增减,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确定 承诺事项的内容 其目前持股数量的初始成本,其中成本价格不包含交易 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与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孰高为准。 (三)承诺有效期限 回购相对人申请股份回购期限自本次定向回购股 份承诺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 止挂牌后30个自然日止,回购履行期限为提出回购申请 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股份回购。在回购相对人申请股份 回购期限内,回购相对人应当将完整的书面申请材料通 过亲自送达(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寄送达 (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方式交付至公司。 回购申请材料包括: (1)经异议股东签字或盖章的回购申请书原件,其 中必须载明股东姓名、证券账户号码、要求回购股票的 公告编号:2024-019 数量、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2)异议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 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字,法人、其他组织为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3)异议股东交易公司股票所有历次交易的完整的 交易流水单(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 若回购相对人未在接受股票回购的有效期限内按 指定方式提出回购申请,则被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 票,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投资者与公司产生纠纷的, 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 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五)承诺生效 本承诺自签署并公告之日起生效。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二、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障异 议股东的合法权益,挂牌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做出上述承诺。 三、其它事项 因承诺事项涉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且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 示上述投资者(公司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的异议股东、已取得联系但尚未确定是否 回购的异议股东及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异议股东),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 份回购事宜。回购事宜具体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志文 联系电话:0755-28108933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二道飞亚达科技大厦 1002 室。 公告编号:2024-019 四、备查文件 《关于定向回购股份承诺函》 深圳市万佳安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