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834489 证券简称:安瑞升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 上市,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在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GF2023060036)。北京证券交易所已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 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上披露, 披露的具体网址为: https://www.bse.cn/audit/audit_disclosure.html。 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2023年7月21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问询的主要问题包括:实际控制人认定及公司治理风险、行业竞争格局及市场拓展空间、关于燃气销售及代输业务及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合理性等。具体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公告编号:2024-012 https://www.bse.cn/audit/audit_disclosure.html。 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提交的《关于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已在北交所官网披露。具体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s://www.bse.cn/audit/audit_disclosure.html。 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问询的主要问题包括:创新特征披露的准确性、充分性及报告期内出售核心资产、天然气销售 业 务 变 化 披 露 不 充 分 等 , 具 体 详 见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官 网 : https://www.bse.cn/audit/audit_disclosure.html。 2023 年 11 月 7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提交的《关于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已在北交所官网披露。具体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s://www.bse.cn/audit/audit_disclosure.html。 2023 年 12 月 1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已在北交所官网披露。具体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s://www.bse.cn/audit/audit_disclosure.html。 2024 年 1 月 3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提交的《关于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已在北交所官网披露。具体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s://www.bse.cn/audit/audit_disclosure.html。 2024 年 1 月 24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四轮审核问询函》已在北交所官网披露。具体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s://www.bse.cn/audit/audit_disclosure.html。(三)中止审核 公司招股说明书(首次申报稿)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截止日为2022年12月31日,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2023年2月7日公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四十三条规定:“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以申请适当延长,延长至多不超过三个月。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为截止日。”,公司财务报表有效期至2023年9月30日。 公告编号:2024-012 鉴于公司财务数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2023 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更新工作尚在准备过程中,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中止审核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公司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将尽快向北交所申请恢复审核。 (四)恢复审核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2023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230Z3828 号),前述中止审核的情形已消除。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恢复上市审核的申请,2023 年 10 月 30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已将公司上市审查状态调整为恢复审核。 (五)撤回发行上市申请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及《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关于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并撤回上市申请材料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于近期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股票复牌。 二、风险提示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尚需履行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等相关程序,存在无法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上市的风险。 由于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的相关 公告编号:2024-012 事项尚在进行中,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目录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