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谷股份: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年03月29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30855        证券简称:盈谷股份        主办券商:爱建证券
                宁夏盈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宁夏银行西城支行申请 1,000 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 12 个月,具体内容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该笔贷款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凯平提供保证担保,由公司以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
3088 弄 3 号 301、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欣盛街 16-3 号自有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旭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樱新能”)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宁夏银行西城支行申请 1,000 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 12 个月,具体内容以旭樱新能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该笔贷款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凯平提供保证担保,由公司以位于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欣盛街
16-1 号等 6 户、大武口区欣盛街 16-2 号等 4 户自有房产和位于宁夏石嘴山市大
武口区欣盛路以北,团结路以西工业用地提供抵押担保。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向
宁夏银行西城支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及《公司以自有房产及土地为全资子公司宁夏旭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该两项议案均构成关联交易,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

                                                                          公告编号:2024-024

挂牌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交易时,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五)公司单方面获利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因此,议案所涉关联董事周凯平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上述两项议案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宁夏旭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3 月 20 日

  住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欣盛路 16 号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欣盛路 16 号

  注册资本:75,000,000 元

  主营业务:半导体晶体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太阳能光伏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太阳能光伏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太阳能光伏电站设计及安装(以企业资质许可业务范围为准);进出口贸易;太阳能光伏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周凯平

  控股股东:宁夏盈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龙曦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是否提供反担保:是

  关联关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周凯平为上述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2、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416,091,894.82 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总额:323,880,756.4 元


                                                                          公告编号:2024-024

  2022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86,364,995.36 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71.19%

  2023 年 6 月 30 日资产负债率:79.25%

  2022 年 12 月 31 日营业收入:412,354,271.12 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利润总额:23,414,356.74 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净利润:23,414,356.74 元

  审计情况:2022 年财务数据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3)第 010215 号)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宁夏银行西城支行申请 1,000 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 12 个月,该笔贷款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凯平提供保证担
保,由公司以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 3088 弄 3 号 301、宁夏石嘴山市大武
口区欣盛街 16-3 号自有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内容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旭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樱新能”)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宁夏银行西城支行申请 1,000 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 12 个月,该笔贷款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凯平提供保证担保,由公司以位
于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欣盛街 16-1 号等 6 户、大武口区欣盛街 16-2 号等 4
户自有房产和位于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欣盛路以北,团结路以西工业用地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内容以旭樱新能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和旭樱新能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改善公司及旭樱新能的财务状况,对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此次拟发生的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该事项不损害公

                                                                              公告编号:2024-024

  司利益及全资子公司旭樱新能利益,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累计提供担保的情况

                                                              占公司最近一
                    项目                        金额/万元  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挂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外主体

                                                            0            0%
的担保余额

挂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16,924.50        39.82%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担保余额                  0            0%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余额          16,924.50        39.82%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0            0%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0            0%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0            0%

  六、备查文件目录

      《宁夏盈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宁夏盈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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