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344 证券简称:中邮基金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穆忠和、李燕、李铁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穆忠和先生,中共党员,国际经济博士,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访问学者, 执业律师。曾任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干部、天津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国家商务部副处长、一等商务秘书(正处级)。现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合伙人。 李燕女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政府预算研究 所所长。兼任中国财政学会理事、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全国政府预算研 究会副会长。目前担任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东华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华 力创通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李铁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花旗银行全球公司和投资银行部高级经 理、德国 HVB 资本集团投资基金合伙人、中华水电公司总裁及创始人。现任 深圳市前海先行投资公司董事长及创始人。 二、 会议出席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穆忠和、 李燕、李铁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缺席 是否存在连续三 应出席 现场或通 委托出 次未亲自出席或 独立董 董事会 讯表决出 席董事 董事 者连续两次未能 列席股 事姓名 会议次 席董事会 会会议 会会 出席也不委托其 东大会 议次 次数 数 会议次数 次数 数 他董事出席的情 况 穆忠和 3 3 0 0 否 2 李燕 3 3 0 0 否 2 李铁 3 3 0 0 否 2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穆忠和对公司 2023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 发表了 3 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具体事项 意见类型 2023 年 4 第三届董事会 对《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 同意 月 17 日 第七次会议 案》、《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公 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 2023 年 8 第三届董事会 对《关于免去朱宗树先生公司副 同意 月 17 日 第八次会议 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唐亚 明先生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 案》、《关于聘任李小振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2023 年 11 第三届董事会 对《关于郭建华先生免职的议 同意 月 1 日 第九次会议 案》、《关于聘任高海涛先生为公 司督察长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独立董事李燕对公司 2023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 3 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具体事项 意见类型 2023 年 4 第三届董事会 对《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 同意 月 17 日 第七次会议 案》、《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公 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 2023 年 8 第三届董事会 对《关于免去朱宗树先生公司副 同意 月 17 日 第八次会议 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唐亚 明先生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 案》、《关于聘任李小振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2023 年 11 第三届董事会 对《关于郭建华先生免职的议 同意 月 1 日 第九次会议 案》、《关于聘任高海涛先生为公 司督察长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独立董事李铁对公司 2023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 3 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具体事项 意见类型 2023 年 4 第三届董事会 对《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 同意 月 17 日 第七次会议 案》、《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公 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 2023 年 8 第三届董事会 对《关于免去朱宗树先生公司副 同意 月 17 日 第八次会议 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唐亚 明先生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 案》、《关于聘任李小振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2023 年 11 第三届董事会 对《关于郭建华先生免职的议 同意 月 1 日 第九次会议 案》、《关于聘任高海涛先生为公 司督察长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四、 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 聘会计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等情况。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主动关注公司经营动态,及时获悉重大事项进展 2023 年度,通过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电话沟通、会晤,现场 了解情况等、听取管理层汇报、审阅公司稽核监察定期报告及文件等多种方式, 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时,密切关注外界媒体有关公司的报 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认真审阅议案相关材料,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议案做出独立判断 相关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邮创业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合法合规 我们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即严格依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4、关注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开展,严格履行相关职责 我们各自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与公司治理委员会、合规审核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资格审查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严格履行各专门委员的职责,对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有效发挥作用。 5、加强自身学习,强化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我们及时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通过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强化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出意见和建议。 独立董事:穆忠和、李燕、李铁 202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