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872122 证券简称:华联电子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预计 2024 年发生 (2023)年与关联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 关联交易类别 主要交易内容 金额 方实际发生金额 际发生金额差异较 大的原因 采购商品 200,000.00 3,616,438.14 根据经营计划,预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 计 2024 年关联物 动力、接受劳务 业水电费及采购货 物较 2023 年下降 出售产品、商品、提 出售商品 137,500,000.00 44,426,467.62 预期业务发展,销 供劳务 售增加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 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 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其他 合计 - 137,700,000.00 48,042,905.76 - (二) 基本情况 1、关联关系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4 年度内拟与关联方发生交易事项的基本情况如下: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关联方 交易内容 预计发生额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物业水电网络等 150,000.00 公告编号:2024-012 深圳市联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设备 50,000.00 合计 200,000.00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关联方 交易内容 预计发生额 中久光电产业有限公司 销售货物 70,000,000.00 厦门宏发电力电器有限公司 销售货物 40,000,000.00 厦门宏发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销售货物 12,000,000.00 浙江宏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货物 400,000.00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货物 100,000.00 佛山联创华联电子有限公司 销售货物 15,000,000.00 合计 137,500,000.00 2、关联方关系概述 关联方姓名/名称 关联关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公司 50.01%股份的控股股东 深圳市联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联创光电控股的企业 中久光电产业有限公司 同受联创光电控股的企业 厦门宏发电力电器有限公司 母公司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厦门宏发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母公司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浙江宏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母公司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佛山联创华联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 45.64%股份的参股公司 3、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企业类 法定代 主营业务 (万元) 型 表人 江西联创光电科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 股份有 光 电 子 元 器 技股份有限公司 45,522.575 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 168 限公司 曾智斌 件、电力电缆 号 深圳市联志光电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 有限责 光电元器件、 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 水田社区长城计算机厂 任公司 陈天荣 电子产品 区 2 号厂房六层 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 中久光电产业有 20,000.00 区儒乐湖大街 955 号临 有限责 李中煜 大 功 率 激 光 限公司 瑞青年公寓 1 号楼 5 楼 任公司 器、激光设备 517 室 厦门宏发电力电 72,600.00 厦门市海沧区一农路 93 有限责 郭满金 电力电器产品 公告编号:2024-012 器有限公司 号 任公司 厦门宏发开关设 厦门市集美北部工业区 有限责 低、中、高压 备有限公司 41,800.00 东林路 566 号 任公司 郭满金 电器及其成套 设备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 高压直流电器 浙江宏舟新能源 7,000.00 验区舟山市定海区海洋 有限责 张青年 产品及相关电 科技有限公司 产业集聚区通港一路 99 任公司 子元件与组件 号 D 幢(自主申报) 佛山联创华联电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三 有限责 子有限公司 2,191.00 水工业园齐力大道南 8 号 任公司 田庄 电子产品 一层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 2024 年 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李中煜、曾智斌、高璐璐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需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依据 公司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及其关联方公司均进行独立核算与决策,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是正常的业务往来,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告编号:2024-012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交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交易均按照公允价值原则执行,交易的定价符合市场定价的原则,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和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性也没有因为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