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美钻: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4年03月29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837941        证券简称:东华美钻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东华美钻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负责召集。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在公司总部会议室现场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5 日 14:00。


                                                                          公告编号:2024-018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7941          东华美钻    2024 年 4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上海东华美钻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 800 号 1501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更好的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长期发展战略等因素的基础上,以及基于股东自愿原则,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并注销,促进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

                                                                          公告编号:2024-018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的申报及程序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股份回购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等机构办理申报、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4)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5)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设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及其相关手续;

  (6)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7)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8)根据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具体实施结果,办理企业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9)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后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总数等将发生变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三);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18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人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4 月 15 日 12:30

(三)登记地点:上海东华美钻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 800
  号 1501 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800号1501室 联系电话:021-63937644 传真:021-63067307 邮箱地址:guili@dhmz.cn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自行承担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东华美钻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东华美钻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上海东华美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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