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835193 证券简称:东立科技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 独立董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四川东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摘要》议案及其编制过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一)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9 号—创新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3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 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09 密规定的行为; (四)我们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表示无异议。 我们同意《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摘要》的相关内容,同意将其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对《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经查阅《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审[2024]2960 号《审计报告》等相关文件,《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6 号——权益分派》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权益分派预案,同意将《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对《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09 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的履行了双方签订合约中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陈虎 房红 2024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