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310 证券简称:仁新科技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师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3 月 1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亚春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公司总经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恪守忠实义务,勤勉履行职责。为更好监督总经理职权,公司总经理韩玉彬先生现向董事会作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恪守忠实义务,勤勉履行职责。为更好监督董事会职权,董事会编制了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9 号——创新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挂牌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根据上述内容, 公司董事会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9 号——创新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编制了《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公司现金流较为紧张,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分配利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现提请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