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新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4年04月01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3310        证券简称:仁新科技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公司同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30 日 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5 月 29 日 15:00—2024 年 5 月 30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310          仁新科技    2024 年 5 月 2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恪守忠实义务,勤勉履行职责。为更好监督董事会职权,董事会编制了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恪守忠实义务,勤勉履行职责。为更好监督监事会职权,监事会编制了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由监事会主席作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9 号——创新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挂牌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根据上述内容,公司董事会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9号——创新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编制了《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关于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五)审议《关于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六)审议《关于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公司现金流较为紧张,公司决定暂不分配利润。
(七)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拟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六;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2.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 由机构股东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人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
  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 机构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
      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及法人印章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30 日 14:30

(三)登记地点: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付业宏;联系电话:028-83886653;联系地址:
  成都市彭州市丽春镇航空动力产业功能区 3 号路一号;电子邮箱:
  renxinkeji@126.com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参会所产生的相关费用需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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