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茵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4月01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4-004

 证券代码:834497        证券简称:美茵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美茵健康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 99 号 9 号楼 1005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3 月 21 日 以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胡莹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告编号:2024-00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9 号》、《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0 号》、《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模板》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的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2、《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 2023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公司管理层编制了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4-004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管理层在总结 2023 年实际经营状况、分析市场竞争态势、展望未来发展目标之后,基于公司存量业务及各业务单元、业务人员对 2024 年经营业绩期望数量化后,提出 2024 年财务预算计划。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经营计划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安排,公司拟定 2023 年度不
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
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规定,公司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4-004

《美茵健康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美茵健康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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