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934 证券简称:颐丰智农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广东颐丰智慧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 45 号裕中大厦 7 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3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温振明 6.会议列席人员:陈文哲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总经理编写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对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情况 作出总结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情 况作出总结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用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且与公司合作良好,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刊登的《续聘2024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刊登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2023 年度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24]第 0131 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资金占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资金 占用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利安达专字[2024]第 0010 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请董事会审议公司《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请董事会审议公司《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刊登的《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0)。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王智波、汤孝良、阳文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情 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 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公司对以账龄作为信用 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预计损失率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不产生影 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刊登的《会计估计变更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 告编号:2024-01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颐丰智慧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颐丰智慧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