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君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4年04月02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834730        证券简称:联君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联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2 日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4-003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730        联君科技    2024 年 4 月 1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闻(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闫洪师、彭彦平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 1001号 TCL科学园区研发楼 D1 栋8 层A单元 801-
 2 号房。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度工作进行了回顾与讨论,形成 2023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度工作进行了回顾与讨论,形成 2023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对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出了公司 2024 年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
 总资产、净资产等主要预算数据。
(五)审议《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4-004)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5)。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股东回报及公司业务发展 对资金需求等因素的考虑,公司决定 2023 年度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 6.00 元(含税)。


                                                                          公告编号:2024-003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 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 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 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4 月 22 日 9:00-10: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 1001 号 TCL 科学园区研发楼 D1 栋 8 层
  A 单元 801-2 号房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 1001 号 TCL 科学园区
  研发楼 D1 栋 8 层 A 单元 801-2 号房

  联系电话:0755-26811137

  传真:0755-26815979

    联系人:李庆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4-003

《深圳市联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联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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