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31418 证券简称:三合盛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山西三合盛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4 月 2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2 月 21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收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案 号:(2024)内 0105 民初 1972 号。裁定如下:山西紫光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 本案移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处理。案件受理 费 32354 元( 原告已预交), 退还原告西安交大思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西安交大思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双九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山西紫光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金凤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公告编号:2024-021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山西三合盛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皓月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利勤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9 年 8 月,被告 3 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包方就辛 家营、桥靠、三合村热源厂环保提标改造工程项目(脱硝改造施工) 进行招标, 2019 年 8 月 30 日被告 2 山西三合盛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后 被告 2 将该项目分包给了被告 1 山西紫光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被告 1 与原 告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签订了《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辛家营、 桥靠、三合村热源厂环保提标改造工程项目自动燃烧项目商务合同》,约定原 告向被告 1 提供 18 套燃煤链条锅炉的自寻优燃烧控制系统 V1.0 及锅炉低氨 燃烧改造烟气再循环的协助设计、指导安装、调试验收,合同总价 4500000 元。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被告 1 要求完成了产品的供货、安装及调试。被告 1 仅 向原告付款 1950000 元,剩余款项 2550000 元至今未付。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依法判令被告 1 向原告支付项目款 2550000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 失(逾期付款利息以 2550000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 1 年期 LPR 2 倍标准自 2020 年 6 月 1 日计至实际付款之日, 暂计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为 6278.75 元); 2、依法判令被告 2、被告 3 对上述欠付款项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承担连 带责任;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公告编号:2024-021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收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案 号:(2024)内 0105 民初 1972 号。裁定如下:山西紫光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 本案移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处理。案件受理 费 32354 元( 原告已预交), 退还原告西安交大思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未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未对公司资金造成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积极准备诉讼所需证据材料,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民事诉讼状; 二、民事裁定书(2024)内 0105 民初 1972 号。 山西三合盛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