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240 证券简称:九州信泰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九州信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苏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及履行相关必要程序。(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1,77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总经理苏华、财务总监曲丁奎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1,77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1,77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1,77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1,77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拟定 2023 年度不进行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1,77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 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1,77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1,77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胡琦秀、陶小利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山东九州信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九州信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山东九州信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