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559 证券简称:振有电子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浙江振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及举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9 日 14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559 振有电子 2024 年 4 月 2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浙江儒毅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詹有根先生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并对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的工作作出规划。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林益民先生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并对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作出规划。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詹有根先生报告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情况及 结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0)及《2023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1)。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了 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结合 2024 年度公司对资金的需求情况,为保证公司经营对流动资金增长的需求,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 2023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 2024 年度经营计划编制 了 2024 年年度财政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连续性,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八)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詹有根、赵燕、郑向阳、詹柏莲、许园芳、许祺靓、林益民、邵永明、邵立然、毛立成、鲁立昌、潘青、徐军洪、王华军。 (九)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 2023 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 (十)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子议案 1:公司及子公司杭州升达电子有限公司、杭州友成电子有限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向关联方杭州川琦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碳膜,2024 年度交易金额合计预计不超过 100 万元。 子议案 2:公司及子公司杭州升达电子有限公司、杭州友成电子有限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向关联方杭州临安区巢里食品店采购食品,2024 年度交易金额合计预计不超过 50 万元。 子议案 3:因公司经营需要,为促进公司日常运营资金的周转,解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公司股东赵燕拟在 2024 年度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的无息滚动借款。 子议案 4:因公司业务需要,购买商务车辆一辆,公司实际控制人詹有根为本次车辆采购提供担保,担保金额预计 100 万元,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无需支付担保费用。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董事詹有根、赵燕、詹思汗与“子议案 1”存在关联关系,故回避表决。董事邵永明与“子议案 2”存在关联关系,故回避表决。另外,董事詹有根、赵燕、詹思汗与“子议案 3、子议案 4”存在关联关系,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单方面获利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因此,“子议案 3、子议案 4”所涉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拟确定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最后 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权范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须公司另行出具协议。 上述授信额度及借款,公司实际控制人詹有根、赵燕将结合债权人要求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无偿提供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无需支付担保费用。 (十二)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变更公司住所,由原来的“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锦溪南路1128 号”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凤亭路 777 号”,涉及修订《公司章程》第五条内容。 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由原来的“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加工:印制线路板(生产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锦溪南路 1128 号、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凤亭路 777 号);批发、零售:印制线路板;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修改为“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加工:印刷线路板;批发、零售:印制线路板;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凤亭路 777 号、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锦溪南路 1128 号)”,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涉及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内容。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十二);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八)、(十);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4 月 29 日 13 时至 14 时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青 联系电话:0571-61070358 传真:0571-63761718 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风亭路 777 号 邮政编码:311300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与会董事签字并确认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与会监事签字并确认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振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