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力股份: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公告

2024年04月09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35787    证券简称:海力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海力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2024 年 3 月 29 日,浙江海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股份”、“公
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辅导机构”)签署了《浙江海力股份有限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辅导机构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二) 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
“浙江证监局”)提交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材料,辅导机构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最近 2 年财务数据,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审计的
营业收入分别为 32,420.74 万元、38,395.57 万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告编号:2024-011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071.22万元和3,121.22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5.20%、14.66%,符合《上市规则》第 2.1.3 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2.1.4 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海力股份有限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截图。

                                                浙江海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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