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085 证券简称:新锐英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新锐英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 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5 月 6 日 15:00—2024 年 5 月 7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085 新锐英诚 2024 年 4 月 25 日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北京市远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唐家岭村南 2 号院 3 幢房 3119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 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二)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 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三)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 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3)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4)。 (四)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 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五)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 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六)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 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七)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 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议案(六);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4.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方式,公司不受理电话、传真或信函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 10:00-14: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唐家岭村南 2 号院 3 幢房 3119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生慧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唐家岭村南 2 号院 3 幢房 3119 电话:18500788655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 0.5 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临时提案请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锐英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9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新锐英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对相关议案的表决指示代理行使表决权,未做具体表决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个人意志行使表决权。 序 表决意见 审议事项 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有效期: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期间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