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岛高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 问询函 公司一部问询函【2024】第 014 号 青岛高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高信股份)董事会并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 年 4 月 7 日,高信股份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载明因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拟将 2023 年审计机构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收费由2022年的25万元增加至 2023 年的 30 万元,本次董事会会议出席董事 5 人,其中同意 4 票、弃权 1 票,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月 8 日, 高信股份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莉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已于当日生效,目前由武艳娟女士暂代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 请高信股份: (1)结合会所变更时点距年报披露截止日的时间、前任会所已采取的审计程序及获得的审计证据等,说明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前任会所是否与公司是否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是否已与后任会所充分沟通;本次表决弃权 董事的姓名及具体弃权原因; (2)结合新任会所进场时间及审计计划、目前进展等,说明本次变更会所是否可能影响年报按期披露,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3)说明前财务总监离职的具体原因,是否就公司财务报告编制相关事项与公司存在分歧。 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说明与公司开始接洽的时间、是否已与前任会所充分沟通;目前审计计划及进展情况等,能否在有限的时间内投入足够的人员、履行充分的审计程序,按时完成公司年报审计并保障工作质量。 请公司收到此函后及时披露,并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 5 个交易日之内将有关说明材料发送至监管员邮箱。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