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交设股份”)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对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专项核查范围 本次专项核查的范围为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自律监管意见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1138 号)的发行股份所募集资金于 2023 年年度的存放与使用。 二、核查程序与方法 核查小组本次检查的主要方式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进行查阅、复制、记录。 核查小组查阅了公司股票发行的全套备案材料、公告文件、相关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的银行流水、会计凭证等资料。 三、专项核查具体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票发行相关议案。 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甘肃省交通规划勘 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自律监管意见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1138 号),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 2022 年 7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甘肃省交通规划 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批复》(编号:证监许可〔2022〕164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甘肃省公路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1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8.64 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2022 年 12 月 29 日,甘肃省公路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缴纳出资 3456 万元, 新增股本 400 万元。2023 年 1 月 3 日,甘肃省公路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缴 纳出资 5184万元,新增股本 600 万元。至此,发行对象完成股份认购,增加注 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认购数量 1000 万股,认购价格 8.64 元/股,共募集资 金 8640 万元,并存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3 年 1 月 11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 信验字[2023] 第 9-00001 号《验资报告》。 2023 年 2 月 6 日,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定向发行的股份登记手续并发布《甘 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本次股票发行新增股份总数为 1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0 股,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10,000,000 股。 2023 年 2 月 1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新 增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2023 年 4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偿还银行贷款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偿还银行贷款的自有资金。公司独立 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 年 4 月 6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偿还银行贷款的自有资金的公告》,同日,时任主办券商国元证券就该事项发布了专项核查意见。 2023 年 11 月 6 日,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 完毕,并完成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相 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2023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发布 了《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 解答(三)》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 2018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而后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经 2022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并经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3 年 1 月 28 日,公司与国元证券、甘肃银行兰州市中央广场支行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3 年 1 月 3 日,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将全部募集资金缴存至该募集资 金专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元) 余额(元) 甘肃省交通规 甘肃银行兰州 划勘察设计院 市中央广场支 61010110200015125 86,400,000.00 0.00 股份有限公司 行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3 年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 毕,使用情况如下: 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金额 86,400,000.00 加:累计利息 178,637.82 减:服务年费等银行管理性支出 1,170.00 二、募集资金净额 86,577,467.82 三、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86,577,467.82 (一)补充流动资金 31,172,225.32 其中:支付供应商货款 14,927,108.52 支付员工薪酬 16,245,116.80 (二)偿还银行贷款 55,405,242.50 四、注销账户时结余利息转回公司基本账户 144.03 五、募集资金余额 0.00 (四)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本次发行方案披露用途使用,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未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于 2023年 11 月 6 日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关于本次专项核查事项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主办券商认为,截止本专项核查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存放和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与使用的行为,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