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博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 报告(第三期) 杭州博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可生物”、“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杭州博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1、辅导机构参与辅导人员情况 本辅导期内,平安证券参与辅导的人员为朱翔坚、龙佳喜、汪颖、吴成铭、孟娜、方端凝、郑义凯、金宇辉、杨嘉敏、陈春晖,其中朱翔坚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本辅导期内,平安证券新增吴成铭和陈春晖为辅导小组成员,新增辅导 人员简历及情况说明已于 2024 年 3 月 6 日上传证监局系统备案。以上人员均为 平安证券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执业证书,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辅导人员资格,拥有丰富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上述辅导人员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2、辅导对象接受辅导人员情况 本辅导期内,原董事徐浔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徐浔生将继续担任子公司江苏博可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原独立董事俞毅先生 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由郑倩担任董事,陈鹏担任独立董事。因此,本期公司接受辅导人员发生变化。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人员为博可生物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含 5%)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辅导对象具体名单如下: (1)全体董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徐新月 董事长 2 汪钜钢 董事 3 LIU DAN(刘丹) 董事、总经理 4 石瑾 董事 5 张磊光 董事、董事会秘书 6 郑倩 董事 7 陈鹏 独立董事 8 谭才年 独立董事 9 王铖冲 独立董事 (2)全体监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曾军英 监事会主席 2 薛家有 职工代表监事 3 叶才源 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1 LIU DAN(刘丹) 董事、总经理 2 张磊光 董事、董事会秘书 3 姚兴钟 财务负责人 4 刘超 副总经理 (4)持股 5%以上(含 5%)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序号 姓名 备注 博可生物实际控制人、杭州如诚 1 徐新月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博可生物11.62%股份)与杭州尚 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有博可生物股5.81%股份)执行事 务合伙人 上海麦香四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2 汪钜钢 (有限合伙)(持有博可生物 13.00%)执行事务合伙人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平安证券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 简称“浙江证监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申请材料,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向浙江证 监局报送了第一期辅导进展报告,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向浙江证监局报送了第二 期辅导进展报告。 本阶段的辅导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2、辅导期内工作开展方式 在辅导过程中,平安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按照辅导计划,联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针对公司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辅导方式,包括不限于定期会议、中介机构协调会、现场咨询、电话交流等方式。此外,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与博可生物相关工作人员保持了高效率沟通,在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能提供建议并督促整改,相互配合有序开展并完成了本期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在本期辅导过程中,辅导机构协调其他中介机构,按照辅导计划的安排实施辅导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安排辅导对象进行全面学习 安排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实际控制人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或培训,确信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发行体制改革的最新要求,理解作为公众 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上述人员均已通过辅导验收测试。 2、完善工作底稿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平安证券辅导人员持续取得相关文件并进行整理,进一步完善工作底稿。 3、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督促内部控制健全运行 本辅导期内,平安证券与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继续通过尽职调查、访谈和会议等形式,对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进行梳理,跟进发行人公司治理运行情况;平安证券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继续通过尽职调查等形式,督促公司财务规范和内控健全运行。 4、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 本辅导期内,公司因生产经营建设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博可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通过国有土地招拍挂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的价格在江苏省射阳县购买土地使用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 《关于制定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尚需股 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告相关制度。 5、传达最新监管动态 本辅导期内,平安证券持续及时向公司传达资本市场的最新监管动态,让辅导对象对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最新政策有更加充分深入的了解。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亦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机构,通过现场尽职调查、中介机构协调会、现场咨询、电话交流等方式配合平安证券为博可生物实施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辅导小组在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以下主要问题并予以解决: 1、证券法律法规学习 在全面注册制实施的背景下,博可生物的管理层需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升合规经营意识、了解上市后的信息披露要求。辅导机构继续通过现场交流、要求被辅导人员自学等方式,帮助被辅导人员学习和理解主要证券法律法规明晰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要求,提升被辅导人员的合规经营意识,使其了解上市后的信息披露要求。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工作 辅导机构协助公司准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各环节所需资料,协助公司完成募投项目的备案工作。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成环评手续 辅导对象已经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工作。后续辅导机构将督促公司推进募投项目的环评工作。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下一阶段的辅导人员安排 下一阶段平安证券拟继续委派参与博可生物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工作的人员为朱翔坚、龙佳喜、汪颖、吴成铭、孟娜、方端凝、郑义凯、金宇辉、杨嘉敏、陈春晖,其中朱翔坚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上述人员均为平安证券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执业证书,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辅导资格,拥有丰富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上述辅导人员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 (二)下一阶段辅导工作的主要内容 下一阶段辅导机构工作的主要内容计划如下: 1、辅导人员将继续进行现场尽职调查,并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的要求,完善工作底稿。 2、继续推动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环评工作,获得环评批复。